摘要:近年来,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多次发布虚假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其宣称“改善人体微循环”“清除血管垃圾”的床垫及美体内衣等产品被证实存在严重夸大功效问题。2019年,该公司...
近年来,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多次发布虚假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其宣称“改善人体微循环”“清除血管垃圾”的床垫及美体内衣等产品被证实存在严重夸大功效问题。2019年,该公司因两年内三次虚假宣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引发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度关注。对于已购买相关产品的消费者而言,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法律依据与赔偿标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中脉虚假宣传案中,法院在2022年审理的某床垫纠纷中明确认定“宣称医疗功效未经验证即构成欺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进一步细化虚假宣传认定标准,包括虚构商品成分、夸大产品功能等九类情形,与中脉在宣传材料中使用“临床验证”“专利认证”等表述高度吻合。
值得注意的是,若消费者因使用中脉产品导致人身伤害,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赔偿。2023年上海某消费者因使用虚假宣传保健品引发心脏不适,法院判决除三倍赔偿外,额外支持了3.8万元医疗补偿。这种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的双轨机制,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立体保障。
证据收集与固定策略
有效证据链是维权成功的核心。消费者需重点收集三类材料:一是产品宣传资料,包括实体店宣传单页、电商平台商品详情页截图及直播录屏,特别注意保存带有“改善微循环”“治疗高血压”等绝对化用语的原始载体;二是交易凭证,涵盖付款记录、发票、物流单据等,2024年浙江某案例中,消费者因缺失纸质收据,最终凭借支付宝账单和微信聊天记录完成举证;三是使用效果证明,如医院诊断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某养生床垫投诉时,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宣称的“远红外线”功能进行光谱分析,证实其辐射强度仅为宣称值的1/3。
电子证据的司法采信需符合技术规范。建议采用“北京时间校对+录屏”的复合取证方式:先打开国家授时中心网页显示实时时间,再连续录制从进入中脉官网到查看产品页面的全过程。这种操作在2024年无锡市场监管处罚案例中被认定为具有与公证等效的证明力。对于线下购买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出具加盖公章的《产品功能承诺书》,此举在成都中脉诉讼案中成为关键胜诉证据。
多渠道申诉路径选择
行政投诉与司法诉讼形成维权组合拳。消费者可向购买地或中脉公司注册地(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举报材料,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行政机关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处罚决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记录可直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2024年“3·15”专项执法中,上海虹口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跨区域协作机制,为36名中脉消费者追回货款及赔偿金逾82万元。
对于群体性纠纷,推荐采用代表人诉讼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10名以上消费者可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2023年河北消委会代理的127人中脉集体诉讼案,通过该机制将个案审理周期从平均8个月缩短至3个月,且判决结果自动适用于所有参诉消费者。值得注意的是,通过黑猫投诉、12315平台发起的集体投诉超过50件时,系统将自动触发重大舆情预警,显著提升处理优先级。
赔偿执行与风险防范
胜诉判决的落实需要策略性操作。中脉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其银行账户往往已被多轮查封,消费者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24年修订的《企业破产法》增设消费者债权优先清偿条款,在杭州某保健品企业破产清算案中,消费者赔偿金清偿顺位仅次于职工工资。对于已终本的案件,可关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当中脉名下房产、设备等资产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时,立即申请参与分配。
部分消费者反映遭遇“二次诈骗”,某些机构以“维权代理”为名收取高额服务费。正规维权应认准司法部备案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合作的21家“维权援助中心”,其收费标准不得超出赔偿金额的15%。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月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对某违规收取35%风险代理费的机构作出10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