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账号被封如何追究实际使用者责任

2026-01-24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与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账号的财产属性日益凸显。从游戏账号到直播平台,从金融账户到社交媒介,账号的租赁、借用行为逐渐形成灰色产业链。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平台规则,...

随着数字经济与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账号的财产属性日益凸显。从游戏账号到直播平台,从金融账户到社交媒介,账号的租赁、借用行为逐渐形成灰色产业链。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平台规则,更可能因实际使用者的违规操作导致账号封禁,引发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如何界定租借双方责任,成为司法实践与网络治理的新课题。

法律依据与责任边界

我国《民法典》首次明确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但未直接规定账号所有权归属。实践中,账号权利通常由平台服务协议约定,例如多数平台规定账号所有权归属运营方,用户仅享有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受限”的特性,意味着租借行为本质是对平台合同的违约。

从刑事层面,《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将明知他人利用络犯罪仍提供账号的行为定性为“帮助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例如,江苏某案例中,用户出租微信号被用于诈骗,最终以帮信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更进一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出租、出借电话卡、互联网账号,违者最高面临二十万元罚款及拘留。

民事领域,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2024年直播账号纠纷案中明确:账号实际使用者与实名注册人私下达成的权利义务转移协议,若未取得平台同意,不能对抗合同相对性原则。即便账号收益由实际使用者创造,封号后其主张权益仍缺乏法律基础。

举证难点与责任分配

追究实际使用者责任的核心难题在于身份确认。多数租借行为通过社交软件私下完成,缺乏书面协议或电子存证。例如,某短视频平台用户将实名账号借给朋友直播,因内容违规被封后,朋友否认操作行为,用户难以证明实际使用者的身份。平台通常依据《用户服务协议》直接追究实名注册人责任。

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若账号存在明显异常操作记录(如异地登录、设备更换等),而实名注册人未能采取合理管理措施,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2025年某游戏账号交易案中指出,平台虽有权封禁违规账号,但若用户能证明账号实际使用者存在欺诈行为,可主张减轻自身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建立异常交易监测机制。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租号平台因未核验未成年人身份被行政处罚,同时法院判定其对用户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

平台规则与用户防范

主流平台均通过《用户服务协议》明确禁止账号租借。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规定,用户不得将微信账号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违者永久封号。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则将“非实名认证本人开播”列为重大违规,直接冻结账号资产。这些条款经司法机关多次确认有效,成为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对于用户而言,防范风险需多管齐下。避免将账号交予他人使用,尤其警惕“高收益租号”“代练托管”等诱导话术。定期检查账号登录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冻结并报警。若必须共享账号,应通过平台官方渠道(如家庭共享功能)完成授权,避免私下交易。

杭州某数据公司员工擅自将公司账号转借外部人员,导致商业秘密泄露。法院判决其赔偿公司损失,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借用人处以罚款。该案提示,即便在雇佣关系中,账号的实际控制人仍需对使用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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