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怀孕休假期内,确实有与工资支付相关的特殊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1. 怀孕期间工资保障: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五条,雇主不得以女性员工怀孕、分娩或哺乳期为理由,降...
怀孕休假期内,确实有与工资支付相关的特殊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1. 怀孕期间工资保障: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五条,雇主不得以女性员工怀孕、分娩或哺乳期为理由,降低其工资、对其实施解雇,或是解除与该怀孕女性的劳动协议或聘用合同。

如果怀孕妇女在怀孕期间无法胜任先前的工作,雇主必须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为她安排其他适合她身体状况的工作岗位。
2.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停止发放,也不能降低或者变相降低。
3. 病假与事假工资待遇:
员工怀孕期间休病假是有工资的,具体工资根据工龄和病假时间计算,如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80%发给等。但如果是休事假,则没有工资。
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应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怀孕休假期内,女职工的工资支付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雇主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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