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确诊津贴拒赔如何撰写法律起诉状

2025-10-03

摘要:在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大量投保人因感染新冠病毒申请确诊津贴理赔时遭遇拒赔纠纷。保险公司常以“无症状感染不构成确诊”“需肺部影像证明”等理由推诿,导致投保人权益受损。法律...

在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大量投保人因感染新冠病毒申请确诊津贴理赔时遭遇拒赔纠纷。保险公司常以“无症状感染不构成确诊”“需肺部影像证明”等理由推诿,导致投保人权益受损。法律实践中,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类纠纷已成为重要手段,而起诉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案件走向。

法律依据与合同解释

保险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需对免责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和明确说明。若投保时仅通过勾选协议或强制阅读条款,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解释赔付条件,相关免责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某地法院在审理某财险公司拒赔案时指出,保单中“需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条款因未单独标注,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国家卫健委2022年第7号文件将“新冠肺炎”与“新冠感染”定义统一,核酸检测阳性即符合确诊标准。部分保险公司以“未达到肺炎临床分型”为由拒赔,但法院多援引保险法第三十条,认定条款存在歧义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上海闵行区法院审理的隋某诉众安保险案中,法院明确支持“核酸检测阳性即视为确诊”观点。

举证要点与材料准备

起诉状需附带的证据包括核酸检测报告、保险合同、理赔通知书等。其中核酸检测报告需注意两点:一是优先选择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若仅健康码截图,需补充检测机构公众号下载的电子凭证;二是检测时间须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例如,深圳南山区法院调解的赖某案中,原告提交了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连续两次核酸阳性记录,成为胜诉关键。

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需CT报告”“血检异常”等额外要求,投保人可引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反驳。该方案明确“核酸检测阳性为确诊首要标准”,其他检查仅为辅助手段。北京朝阳区某案中,法院采纳该依据,认定保险公司增设理赔条件违法。

诉讼请求与事实陈述

事实部分需按时间轴清晰呈现:投保时间、感染经过、理赔过程及拒赔理由。某诉状模板显示,需具体到“2022年12月19日就诊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核酸阳性”等细节,并强调“保险责任名称不含住院、重症等限制性表述”。对于保险公司超期核赔行为,应援引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主张其已构成默示赔付义务。浙江杭州中院在某判决中指出,保险公司超过30日未出具核赔结果,视为放弃审核权利。

诉讼请求应包含三项:判令支付保险金、承担诉讼费、确认条款无效。部分案例显示,同步主张利息损失(按LPR计算)可增加调解。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张某诉太平保险案中,原告主张逾期利息获支持,最终促成当庭和解。

程序策略与管辖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可选择被保险人住所地、保险公司注册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上海地区投保人起诉众安保险时,直接通过“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线上立案,利用被告注册地管辖规则缩短审理周期。数据显示,选择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的案件,平均审理时间较其他地区减少23天。

诉前调解阶段需注意两点:一是拒绝保险公司的“部分赔付”提议时应书面表明坚持诉讼立场;二是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北京西城区法院某案中,原告申请冻结保险公司账户资金,迫使对方在开庭前达成全额赔付协议。对于调解书条款,需明确约定“赔付后不影响其他被保险人同等权利主张”,防止保险公司设置群体案件和解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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