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起诉状中如何规范填写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

2025-11-06

摘要:在劳动争议诉讼中,起诉状的规范撰写直接关系案件受理效率与裁判结果。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作为起诉状的核心内容,需兼顾法律严谨性与事实完整性,既要精准锚定争议焦点,又要通过逻辑链...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起诉状的规范撰写直接关系案件受理效率与裁判结果。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作为起诉状的核心内容,需兼顾法律严谨性与事实完整性,既要精准锚定争议焦点,又要通过逻辑链条构建法律主张的正当性。以下从实务角度系统梳理撰写要点,结合司法实践与规范文本,为劳动者提供可操作指引。

诉讼请求的明确性

诉讼请求的表述需遵循“类型法定、金额具体”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示范文本,劳动争议诉讼请求通常包含工资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七大类目,每项均需勾选“是”或“否”并填写明细。例如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应写明起止月份、月数及总金额,如“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5.2万元”。对于复合型诉求,需区分主次关系,如同时主张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时,应明确二者适用条件差异,避免出现“或选型”表述。

法律依据的援引需与诉求严格对应。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例,应具体指向《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而非泛泛引用“相关法律规定”。若涉及工伤待遇争议,需同步列明《工伤保险条例》对应条款。对于示范文本未涵盖的诉求,如确认劳动关系存续状态,应在“其他请求”栏参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劳动争议子类目补充说明。

事实与理由的逻辑性

事实陈述需按时间轴构建证据链条。起始点应明确入职时间、岗位性质及合同签订情况,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列明实际用工特征,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对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节点,如调岗降薪、解除通知等,需标注具体日期及文书编号。以加班费争议为例,应分项说明工作日延时、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长,并附考勤表、排班通知等证据索引。

法律评价部分须实现“事实-要件-结论”的三段论衔接。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主张为例,需论证用工关系存续期间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事实,继而分析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最后导出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法律后果。对于涉及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争议,需援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44条,强调用人单位对解除合法性负举证义务。

证据材料的关联性

证据清单需与诉求形成映射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类案件应提交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连续性证据;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则需补充入职登记表、岗位责任书等用工管理材料。对于电子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需注明载体来源及内容概要,符合《电子数据证据规定》的形式要求。

特殊争议需构建证据组群。以加班费计算为例,除基础考勤记录外,应同步提交加班审批单、补贴发放凭证等辅助材料;若主张用人单位掌握关键证据,需在事实理由部分声明,并依据《调解仲裁法》第6条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供。工伤待遇争议中,需形成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与医疗费票据的证据闭环。

常见误区与合规建议

避免诉求与事实的脱节现象。部分起诉状出现“主张经济补偿却陈述自愿离职”的逻辑矛盾,或“要求支付赔偿金却未说明解除行为违法性”的要件缺失。建议采用“要件事实核对表”,对照法律构成要件逐项填充事实要素。

防范证据效力瑕疵风险。实务中常见用人单位质疑考勤记录公章真实性,劳动者可通过连续性的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等补强证据效力。对于单方制作的录音录像,需着重说明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必要时申请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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