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需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2025-09-20

摘要: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并非绝对。当用人单位认为终局裁决存在法定瑕疵时,可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这一救济程序的关键在于证明材料的充分性与合法性,既需紧扣...

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并非绝对。当用人单位认为终局裁决存在法定瑕疵时,可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这一救济程序的关键在于证明材料的充分性与合法性,既需紧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六类撤销事由,亦需遵循司法审查对证据形式与效力的严格要求。以下从实务角度系统梳理申请撤销裁决的证明体系。

一、法定事由与证据对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明确六类可撤销情形,每类情形均需对应特定证据类型。例如“适用法律错误”需提交仲裁裁决书与法律条文对照分析,证明裁决结论与现行法律存在实质性冲突。如某科技公司主张仲裁委错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通过提交同类案例司法判例及劳动法专家意见书,成功证明裁决存在法律适用偏差。

针对“违反法定程序”情形,需收集仲裁程序违法记录。如某案件中用人单位提交的庭审笔录显示仲裁庭未给予质证机会,结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二条关于举证质证程序的规定,法院认定仲裁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此类证据需包括仲裁通知书、庭审记录、文书送达回执等程序性文件。

二、证据形式与效力要求

申请材料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主体资格证明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最新工商登记信息,若委托代理还需附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某建材公司因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最新任职文件,导致申请因主体不适格被驳回。

核心证据须具备完整证据链。以“伪造证据”主张为例,需同步提交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文书鉴定报告、原始证据载体及证人证言。广州某案件用人单位通过笔迹鉴定证明劳动者提交的考勤记录系篡改,并辅以监控录像与电子考勤系统日志,形成完整证据体系。对于电子证据,需依法进行哈希值校验并制作取证笔录。

三、证据合法性审查标准

取证手段须符合法律禁止性规定。某餐饮企业通过非法安装监控设备获取的“员工违纪”视频,因侵犯隐私权被法院排除。但通过合法调取的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客观证据,则可作为证明工资标准、劳动关系存续的关键材料。

证明力层级直接影响审查结果。直接证据如伪造的劳动合同原件、受贿仲裁员的银行转账记录等具有更高证明力;间接证据如行业惯例说明、同类案件裁判文书等需形成优势证据。上海某案件用人单位提交仲裁员与劳动者代理律师的通讯记录、餐饮发票等,结合时间关联性分析,成功证明存在不正当接触。

四、时限把控与程序衔接

申请期限起算点以裁决书送达签收日为基准。采用公告送达的,需提交仲裁委发布的公告文件及送达证明。某物流公司因未保留快递签收单,无法证明收到裁决书时间,导致超期申请被驳回。

与执行程序的交叉需特别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用人单位申请撤销裁决可触发执行中止。建议在提交撤裁申请时同步向执行法院递交中止执行申请书,并附立案受理通知书,避免财产被不当执行。

五、特殊情形证据补强

涉外因素案件需强化证据公证认证。涉及外籍劳动者的,其提交的境外学历证明、工作许可等文件需经使领馆认证。某外资企业针对越南籍劳动者主张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通过公证认证其母国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建立地法律差异。

群体性争议需突出证据系统性。某制造企业针对涉及32人的批量仲裁案件,建立电子证据数据库,采用时间轴比对、电子数据校验等方式,证明仲裁委对同类事实作出矛盾认定。此类案件还需提交员工代表推选文件、统一答辩意见等程序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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