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诉求的表述不仅关乎法律文书的严谨性,更直接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裁量权的行使。一份逻辑清晰、依据充分的财产分割诉求,既能体现当事人对权益的理性主张...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诉求的表述不仅关乎法律文书的严谨性,更直接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裁量权的行使。一份逻辑清晰、依据充分的财产分割诉求,既能体现当事人对权益的理性主张,也能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尤其在2025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实施后,新的规则对财产分割的表述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精准、高效地构建诉求成为关键。
诉求明确:精准界定财产范围与归属
明确财产范围是分割诉求的基础。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投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除明确归属一方外)等。诉求中需逐项列举房产、存款、股权等财产类型,并标注权属状态。例如,若涉及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需区分全额出资与部分出资情形,援引司法解释(二)第8条,说明赠与合同是否明确归属一方。
证据链的完整性直接影响诉求效力。银行存款需提供账户流水、转账记录;房产需附产权证、购房合同及还款凭证;股权类财产则需公司章程、出资证明及评估报告。对于隐匿财产的情形,可申请法院调取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记录,并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主张少分或不分。实务中,北京某法院曾因一方未申报境外存款,判决其少分共同财产15%。
策略选择:平衡法律依据与情感因素
过错认定与财产分配比例密切相关。根据司法解释(二)第4条,重婚、同居、家暴等过错行为可导致过错方少分财产。诉求中需结合报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将过错行为与财产分配挂钩。例如,上海某案例中,男方因婚内转移财产至第三者账户,法院判决其少分20%共同财产。但需注意,情感化表述需克制,避免使用主观评价,转而以时间、金额等客观事实佐证。
补偿机制是平衡贡献差异的关键工具。对于承担较多家务、育儿义务的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主张经济补偿。诉求中需量化具体贡献,如提供子女教育记录、医疗陪护证明等。2025年杭州某案件中,女方因十年全职家庭主妇身份,获判房产增值部分70%的补偿。对生活困难一方,可结合收入证明、疾病诊断书等,主张适当帮助。
程序规范:强化协议效力与执行保障
离婚协议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后续执行。根据司法解释(二)第17条,协议中给予子女的财产不得任意撤销。诉求需明确约定过户时间、违约责任,例如:“若男方未在30日内完成房产过户,每日按未履行部分0.5%支付违约金”。对于股权分割,需同步约定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决议等程序性事项,避免出现“判而难执”的困境。
财产保全与执行条款是诉求落地的最后防线。建议在诉求中嵌入三项程序性主张:一是申请网络查控,冻结对方名下财产;二是要求法院向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签发协助执行通知书;三是对不动产、车辆等设定预查封。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显示,采用“查控+保全”策略的案件执行到位率提高37%。需在诉求中预留变更条款,如“若发现未申报财产,保留追索权”,为后续救济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