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的常见问题解答

2026-01-10

摘要:生育津贴申请的常见问题主要包括申领条件、待遇内容、计算方式、发放时间以及缴费相关等方面。以下是详细解答: 1. 申领条件: 分娩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连续正常缴费9个月;如...

生育津贴申请的常见问题主要包括申领条件、待遇内容、计算方式、发放时间以及缴费相关等方面。以下是详细解答:

1. 申领条件:

分娩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连续正常缴费9个月;如生育前缴费不足9个月,则分娩后(含分娩当月)需连续正常缴费12个月;流产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2. 待遇内容:

生育津贴待遇包括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于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3.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例如,某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128天,则生育津贴 = 8000÷30×128≈34133.33元。

产假天数基础为128天,难产、剖腹产的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加15天。

4. 发放时间:

单位发放情况:单位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并应及时支付给申领职工本人。

银行代发情况:生育津贴款项于申领次月15日发放到申领职工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申请的常见问题解答

5. 缴费相关:

分娩前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用人单位整体欠缴的,或个人欠缴小于等于三个月(不包括分娩、引流产当月)的,补缴后可以补支生育津贴。

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如生育津贴申请表的填写和盖章等,需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更多疑问或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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