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房地产交易中“中介吃差价”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部分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真实交易价格,通过低价收房高价转售方式非法牟利。这种行为不仅违背行业道德...
近年来,房地产交易中“中介吃差价”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部分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真实交易价格,通过低价收房高价转售方式非法牟利。这种行为不仅违背行业道德,更涉嫌违反多部法律法规。消费者一旦发现被“吃差价”,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与定性
我国法律体系对中介吃差价行为已形成多维度规制。《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真实交易信息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多地法院将此类行为定性为欺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退一赔三规则。例如深圳中院在(2019)粤03民终12913号案件中,判决中介退还17万元差价,同时支付三倍佣金赔偿。
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令禁止中介机构赚取差价,违规者将面临行政处罚。2022年扬州经开区法院审理的案例中,中介因隐瞒房东38万元真实售价,被判全额退还3万元差价。这些法律规范构建起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并行的追责体系。
证据收集要点
成功维权的关键在于完整证据链的构建。首要证据是载明交易价格的三方合同,需与中介提供的承诺书、佣金收据等文件交叉印证。资金流向凭证尤为重要,如深圳李某案件中,买方306万元付款记录与卖方285万元收款凭证形成关键证据。2024年槐荫法院审理的赵林购房案中,中介伪造房东亲属身份的证据,直接导致其败诉。
电子证据的固定不可忽视。微信聊天记录需通过公证保全,通话录音要体现完整对话过程。杭州某案例中,购房者通过截取中介承诺“无其他费用”的聊天记录,成功推翻中介关于差价属于服务费的说辞。对于现金交易,可申请法院调取中介公司账目流水。
协商谈判策略
发现差价问题后,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谈判前需明确法律底线,可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收取佣金外费用的规定。扬州某中介因收取3万元差价,在买家出示房东证言后立即同意退还。协商时可提出折中方案,如2023年成都案例中,购房者接受中介退还部分差价并免除佣金的和解方式。
谈判需注意风险防控。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时应注明“双方对差价问题无争议”等免责条款,防止中介事后反悔。上海某案例显示,中介在口头承诺退款后失联,买家因缺乏书面证据陷入被动。对于大额差价,可邀请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
行政投诉路径
向住建部门投诉是最直接的行政救济手段。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消费者可携带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2022年广州某案例中,购房者通过12345热线举报,促使中介被处以10万元罚款。投诉时需具体说明违规事实,如“隐瞒真实售价”“伪造交易文件”等。
跨部门联动机制提升维权效率。深圳某买家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虚假宣传,最终促成中介双倍赔偿。部分城市推行线上投诉平台,如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开设的“中介违规行为举报专区”,可实现证据材料在线提交与进度查询。
司法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是终极维权手段。立案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及转账凭证原件。成都李某案件显示,法院对中介员工私人账户收款行为直接推定存在差价。诉讼请求应包含差价本金、利息及惩罚性赔偿,2021年深圳某别墅交易案中,法院支持了购房者主张的290万元差价返还。
刑事报案适用于严重欺诈情形。当中介伪造文书或虚构主体时,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控告合同诈骗罪。郑州某中介因虚构买家身份骗取290万元差价,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证据方面需提供中介违法所得数额证明,如阴阳合同、资金回流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