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强制签订培训贷协议如何合法维权

2025-12-08

摘要:近年来,部分用人单位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为名,诱导劳动者签订培训贷协议,甚至采用隐瞒、胁迫等手段迫使劳动者背负高额贷款。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劳动法基本原则,更涉嫌侵害劳动者财产...

近年来,部分用人单位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为名,诱导劳动者签订培训贷协议,甚至采用隐瞒、胁迫等手段迫使劳动者背负高额贷款。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劳动法基本原则,更涉嫌侵害劳动者财产权与择业自由。面对这种新型职场陷阱,劳动者需明晰法律边界,掌握有效维权手段,避免陷入"工作未稳先背债"的困境。

一、法律依据与协议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是防范培训贷陷阱的核心法律屏障。专项技术培训虽可约定服务期,但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培训内容属于专业技术范畴、企业实际支付专项培训费用、双方自愿签订服务期协议。现实中多数培训贷项目并不满足这些条件,往往将入职培训、岗前技能训练包装成"专业技术培训",以此规避法律约束。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培训贷协议效力认定趋于严格。如2023年广东某法院案例显示,用人单位将普通操作工培训费用转嫁劳动者,并捆绑网络贷款,最终被认定协议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若协议存在"免除用人单位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等格式条款,劳动者可主张条款无效。

二、协议签订过程取证

劳动者需特别注意保留签约过程的完整证据链。这包括培训通知、贷款合同、费用支付凭证等书面材料,以及微信记录、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某地劳动仲裁委曾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认定用人单位存在"不签协议不安排工作"的胁迫行为,裁决解除贷款协议。

对于培训费用的真实性审查尤为重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培训费用仅限于直接培训支出,不包括工资、社保等常规成本。劳动者可要求企业出示培训费发票、转账记录等凭证。2022年北京某案件中,企业无法提供价值3万元的"AI技能培训"实际支出证明,最终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三、多维维权路径选择

协商解除是首要选择。劳动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以受胁迫为由主张撤销协议。实际操作中,建议通过书面函件明确表达解除意愿,并同步向企业内部工会、人事部门提出申诉。杭州某科技公司员工通过工会调解,成功解除捆绑的6万元培训贷,该案例入选2024年浙江省十大维权典型案例。

行政投诉具有高效性特点。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违规收费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监管部门应在60日内完成调查。对于涉及违法放贷的情形,还可向银地方分局举报金融机构违规操作。2024年深圳开展的"清朗职场"专项行动中,31家捆绑培训贷的企业被立案查处。

四、司法救济关键要点

民事诉讼需把握两大核心诉求:确认培训贷协议无效、追偿已支付款项。北京海淀区法院2023年判决显示,劳动者成功主张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存在利益输送,追回已偿还贷款本息4.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企业转移资产。

刑事报案适用于极端情形。当企业存在伪造培训内容、虚增培训费用等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江苏某职业教育机构通过虚构"工信部认证课程"收取高额培训费,2024年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退赔132名劳动者损失。劳动者报案时应重点收集虚假宣传材料、资金流向证据。

五、征信修复与风险防范

对于已产生征信不良记录的劳动者,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提出异议申诉。2024年央行新规明确,因受胁迫签订培训贷导致的逾期记录,经司法机关确认后可予以消除。实际操作中需同步向金融机构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预防性措施包括入职前核查企业信用、审阅劳动合同附加条款、拒绝签署空白协议等。上海市人社局推出的"企查通"平台,可实时查询用人单位行政处罚记录,2024年已拦截127起培训贷签约行为。劳动者需树立"先查证后签字"的防范意识,将维权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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